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出提醒!

来源:  |   时间:2022-12-16  |   浏览次数:

1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醒:感染新冠后,无症状或症状轻微,以及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,无严重心、肝、肺、肾、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,可以居家治疗。

2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醒:感染新冠后,出现呼吸困难或急促;或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.5°C,超过三天;或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,要及时去医院治疗。

3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醒:儿童感染新冠后出现嗜睡、持续拒食、喂养困难、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,要及时去医院治疗。

4、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提醒:孕妇感染新冠后出现头痛、头晕、心慌、憋气等症状,或出现腹痛、阴道出血或流液、胎动异常等情况,要及时去医院治疗。

 


编辑: 记者: 通讯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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