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内容 :
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,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,推动科学防控、精准防控,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。7月13日,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通知,对“场所码”使用管理提出要求。
《通知》从“场所码”的基本定义、使用原则、“场所码”申领、“场所码”使用、“场所码”监管、奖惩措施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明确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“场所码”使用原则。统一标准,便捷申领;一门一码,一店一码;重点突出,发挥作用;方便简单,兼顾全人群;应设尽设,应扫尽扫。
《通知》明确了“场所码”申领范围。
1.机关单位、政务服务大厅、学校、医疗卫生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、个体诊所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等重点场所;
2.餐饮单位、宾馆、酒店、民宿、商场、超市、农贸市场、药店、娱乐场所、旅游景点、影剧院、上网服务场所等重点场所;
3.各类企业、各交通站点、交通场站出入口、城市公共交通、出租车、网约车等重点场所;
4.冷链食品生产、加工、运输和物流快递等重点场所;
5.居民小区、建筑工地、公园绿地、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;
6.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、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。
关于“场所码”使用,《通知》强调,各类场所的管理者,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“场所码”,严格落实“场所码”扫码登记使用要求,做到逢进必检、凡进必扫、不漏一人。
《通知》强调,要压实责任、加强监管、强化督查。
《通知》还对“场所码”的使用明确了奖惩措施。